有機廢氣處理方案
有機廢氣的處理一般采用“燃燒法”和“吸附法”。
“燃燒法”是將有機氣體濃縮,之后通過高溫分解為水和二氧化碳。主要設備為濃縮轉輪和R T O(蓄熱式熱氧化器),是通過濃縮轉輪的吸附區(qū),將廢氣中的有機物去除(吸附效率在90%以上),之后通過脫附區(qū),將轉輪上吸附的有機物濃縮,導入燃燒室;在高溫下(850℃)使有機廢氣氧化生成CO2和H2O,從而予以去除。燃燒室中的蓄熱式陶瓷填充床可使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(熱回收率大于95%),處理有機氣體時不用或使用很少的燃料,節(jié)能效果好,運行費用低,不產生二次污染,但整體設備的造價很高,適用于有機廢氣量大項目。“吸附法”是利用活性炭的吸附能力,將有機廢氣吸附于設備內,定期更換活性碳,達到處理效果。主要設備為活性炭吸附塔,是通過吸附塔中的活性炭吸附有機廢氣,其中的填料采用 圓柱型椰殼活性炭(粒徑:3-4mm,總表面積>1200m2/g,二甲苯吸附率>70%),能夠有效的去處有機廢氣。設備初投資小,維修簡便,但由于活性碳需要定期更換(一般為半年),運行成本高,并且在清洗活性炭的過程中容易污染環(huán)境,適用于有機廢氣量不大的項目或作為“燃燒法”的備用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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